清远市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资格:缴存人出资为其在本市城镇区域的居住小区(二〇〇〇年底前建成竣工,含单栋住宅楼)内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缴存人及其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该户实际支付因加装电梯所分摊的费用。

 

提取时间:缴存人及其配偶可在电梯加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申请提取1次,逾期不予受理。

 

办理方式:缴存人可通过线下或线上渠道办理。

 

线 下:缴存人或受委托人前往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网点柜台现场办理。

 

线 上:缴存人可登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手机公积金APP网上自助办理。

 

所需材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其身份证、结婚证;

 

(3)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4)加装电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加装电梯费用分摊书面协议;

 

(6)加装电梯的施工合同;

 

(7)实际支付加装电梯工程建筑费用的发票;

 

(8)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验收证明。


来源: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