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 2023年9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政策有调整


为统一规范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管理,切实减轻参保人员药品费用负担,近日,湖南省医保局联合多部门出台《湖南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管理办法》将恶性肿瘤、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47个病种纳入门诊慢特病病种报销范围。相较我市之前的门诊慢特病政策,新的《管理办法》保障病种范围进一步扩大、待遇支付标准全面提升。

 

 

二、参保人员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种门诊慢特病待遇,经评审符合两种及以上门诊慢特病纳入标准的,可从中自主选择一个病种享受待遇,并在此病种基础上再增加不超过100元/月的医药费用限额。

 

2.参保人员的参保关系在省内正常转移接续时,慢特病门诊待遇享受资格实行互认。

 

3.参保人员自审批通过的下月起享受居民医保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支付额度一般实行按月管理,当季度未使用完的额度清零。

 

4.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原则上仅保障药品费用。

 

5.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期间,暂停享受慢特病门诊待遇。

 

三、待遇资格申报所需资料

 

参保人员提交慢特病门诊待遇资格认定申请的资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保卡复印件;

 

2.《湖南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申请表;

 

3.相关病历资料或相关检查资料(诊断证明、出院记录、门诊资料、病检报告、免疫学检查、生化学检查、影像学检查等与申请病种有关的医疗文书资料)。

 

门诊慢特病具体经办事项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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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