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职工医保断缴了,怎么办?中断缴费3个月、补缴、待遇等待期…


根据基本医保转移接续规定: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申请补缴中断期间保费的,等同医保关系不中断,按规定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职工医保关系中断3个月(不含)以上,补缴中断期间职工医保费的参保人员,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生效当月开始设置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内按连续参保人员职工医保待遇的50%享受。

 

职工医保关系中断,不补缴中断期间职工医保费的参保人员,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生效当月开始设置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内按连续参保人员职工医保待遇的50%享受。

 

离职后,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如果短时间不打算找新工作或者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居住证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

 

 

若您对医保政策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省本级:0591—12345转2转2

福州:0591—12345转2转1

厦门:0592—12345转医保

宁德:0593—12345转医保

莆田:0594—12345转2

泉州:0595—12345转1转2

漳州:0596—12345转医保

龙岩:0597—12345转医保

三明:0598—12345转医保

南平:0599—12345转医保

平潭:0591—12345转医保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4-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