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 参保人由企业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怎样转移接续?


 

今天,人社小编来为小张解疑答惑,首先要给小张吃一颗定心丸!两个险种能无缝衔接,而且手续简便!小张之前缴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后来参加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是可以转移接续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缴费资金也会转移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转移接续申请

 

参保人员新就业单位或本人向转入地(即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可向用人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索取该表)。

 

二、发联系函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

 

三、转出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基金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划转手续。

 

将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等资料传送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终止参保人在原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在信息、资金匹配一致后6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手续:

 

核对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

 

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根据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及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将办结情况告知新参保单位或参保人。

 

上述办理流程看起来手续繁琐?但是不用慌!参保人只需要配合新入职单位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即可,后续的流程都是由转入地和转出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方便又贴心。


来源: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