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 政策解读《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5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23年7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做出全面部署,针对现实中面临的突出难点问题,《意见》和《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目的就是要严监管、出重拳,织牢织密医保基金监管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和《方案》,做实做细我市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我市《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具体措施。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常态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58号)。

 

三、主要内容及特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12条举措。《实施方案》明确医保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对落实常态化监管措施,完善协同监管机制、信用管理制度、异地就医跨区域监管机制、重大事项处置机制和强化保障措施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有三项重点:

 

(一)强化制度机制。在严格落实国家对医保基金监管机制制度的基础上,明确扩充了我市建立健全完善的具体机制,提出建立健全“行、纪、刑”衔接机制,探索推行市外专家团队共同参与监督检查等方式,破解同级监管难题。明确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协同监管机制、信用管理机制、异地就医跨区域监管机制、重大事项处置机制等五项机制,有效破解各类监管难题。通过部门协同联动,激励和约束并举,促进定点医药机构规范合理使用医保基金,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创新工作措施。突出以打击欺诈骗保为主线的医保基金监管重点,加强异地就医、智能监控、社会监督等环节的监管。增加“将异地就医作为飞行检查、日常监管等工作的重点,纳入能力建设考核工作,作为相关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在推进智能监控部分增加“与公安部门构建医保基金监管数据分析预警监测模型,通过大数据分析锁定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实现精准打击”。在强化社会监督部分增加“开展医保公众监督和服务等级评价工作,通过相关数据监测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强化社会监督作用”。

 

(三)强化部门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我市医保基金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明确了公安、卫健、审计、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的具体职责,规定了其他有关部门(机构)也应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对查实欺诈骗保行为涉及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权限进行处理。对于未纳入医保协议管理,但其行为与医保基金使用密切相关、影响基金合理使用的机构等,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明确了医保基金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包括医保行政监管责任、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检查责任、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厘清了医保基金使用和监管各方的职责边界,确保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方职能优势,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



相关文章:

  1. 平凉市 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8-07]

来源:平凉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