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门关市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缴费标准、待遇报销比例标准)


参保对象

 

除应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不受户籍限制。

 

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由所在学校(园、所)负责办理学生(幼儿)个人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参保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缴费制,由各级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组成,2024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成人460元/人•年,儿童360元/人•年。

 

01、在每年9月至12月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待遇享受期为下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02、在每年6月底之前缴纳本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到账次月1日至12月31日。

 

03、在每年6月底之后缴纳本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需按照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标准之和全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到账次月至12月31日。

 

04、困难群体、新生儿6月底之后参保缴费的,只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且不设待遇等待期。

 

参保缴费方式

 

01、线下缴费渠道

 

通过税务部门服务窗口直接缴费。

 

02、线上缴费渠道

 

通过税务部门开发和许可的网上缴费渠道,微信扫描二维码或打开微信搜索“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入。

 

温馨提示:可以给家人缴费,也可以替亲戚朋友缴费,只需输入需缴费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或拍照识别身份证信息,点击下一步跳转到“参保信息确认”。

 

参保信息填写

 

根据提示输入缴费人员身份证号码、姓名,并点击下一步。

 

缴费信息提交

 

选择主管税务科所为铁门关税务局税源管理科的缴费条目,缴费险种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度选择2024年,提交支付后即可完成本人或他人的缴费业务。

 

点击提交,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确认缴费”按钮并支付金额。支付成功,点击“完成”缴费。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01、门诊政策

 

普通门诊政策

 

 

参保人员已办理居民门诊慢特病的,优先按门诊慢特病政策 予以保障。超出门诊慢特病年度报销限额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按普通门诊统筹政策予以保障。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不重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待遇。

 

参保人员已办理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待遇的,其普通门诊统筹保障不受影响,即“两病”门诊药品费用不占用普通门诊统筹限额。

 

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政策

 

01.保障对象

 

已参加兵团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经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并需采取药物治疗且未达到兵团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的患者。

 

02.“两病“门诊报销比例

 

“两病”患者在三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的费用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00元和400元;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累计计算、分开使用。

 

门诊慢特病政策

 

01.门诊特殊病

 

门诊特殊病病种及限额标准:共7种病种,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器官移植术后的门诊抗排异性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血友病;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儿童先天性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结算设置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基金支付比例为85%,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合并计算。

 

申报流程:患有门诊特殊病的参保人员可就近至师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公室、基层社保所或从微信公众号“第二师铁门关市医疗保障局”下载领取《兵团第二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鉴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需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进行诊断并填写诊断意见,科主任根据《门诊大病鉴定标准》审核签字后盖章。申请人或被委托人需携带《申请表》一份、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既往病历资料(住院病历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复印件)、一寸照片1张至城区社保所(库尔勒市博斯腾宾馆旁)医保办公室办理,资料齐全,即时办理备案。

 

02.门诊慢性病

 

门诊慢性病病种及限额标准:共23种病种,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高血压Ⅱ期及以上;脑血管意外后并发症、后遗症;肝硬化;慢性病毒性肝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糖尿病合并并发症;肾病综合症;精神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帕金森氏综合症;癫痫;慢性前列腺炎;阿尔兹海默病;重症肌无力;风湿性心脏病;耐多药结核病(MDR-TB);结核病。

 

一个自然年度内每种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慢性病的,年度内最高限额为2000元,基本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5%。

 

申报流程:参保人员在师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住院后,符合门诊慢性病病种的,由就诊医院填报《第二师铁门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审核表》,经主治医生签署鉴定意见并加盖科室公章,就诊医院医保科审核签字并加盖科室公章,形成鉴定结果。鉴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次月可享受待遇。鉴定未通过的,医院告知参保人未通过原因。

 

在异地住院的参保人符合门诊慢性病标准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回参保地医院进行申报及审核。

 

02、住院政策

 

 

符合规定向上级医院转诊的住院起付标准连续计算(只支付差额部分),向下级医院转诊不重复支付起付标准。

 

参保居民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按照居民医保待遇标准支付。

 

居民大病保险

 

居民大病保险是参保人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以后的基础上,个人自付的符合“三大目录”内的医疗费,超过15000元以上的,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予以分段累加报销,详见下表。年度内住院和门诊合并计算最高支付限额不封顶。

 

 

居民医疗救助及倾斜救助

 

 

1.门诊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起付标准和年度救助限额,报销比例保持一致。门诊救助病种范围与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保持一致。

 

2.对规范转诊且在疆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倾斜救助不计入年度救助限额。

 

3.倾斜救助中增加了罕见病救助,救助比例参照相应类别救助对象倾斜救助标准执行(含起付标准),罕见病目录参照卫健部门相关规定,目录暂时参照《关于公布第一批罕见病目录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0号执行。



相关业务链接:

  1. 新疆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小程序)

来源:第二师铁门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