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 困难家庭及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政策有哪些?


一、关于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对学籍在省内高校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以及残疾、特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对领办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的毕业年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高校毕业生,按照提高5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关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吸纳上述群体5人(含)以上或吸纳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高校毕业生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对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

 

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

 

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上述群体3人(含)以上或吸纳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高校毕业生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结对帮扶

 

聚焦困难高校毕业生,“一人一策”制定帮扶计划,对离校未就业的,开展 “一对一”结对帮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来源: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