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初定职务工作流程


一、适用人员

 

对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实行见习期满后考核定职(以下简称初定职务)。

 

二、经办流程

 

1.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2.单位考核。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人提交的确认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后,在《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上填写所在单位考核鉴定意见并加盖公章。

 

3.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材料,在《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上写明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市直单位的初定材料报送荆州市人事考试院,县市区单位的初定材料报送属地人社部门。

 

5.各级职改办办理认定手续。

 

三、所需材料清单

 

1.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2份,贴上2张照片)

 

2.电子登记照(尺寸为:358*441),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

 

3.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荆州市近一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企业工作需提供)

 

5.教师系列另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

 

1.荆州市人事考试院电话:0716-8278483

 

2.荆州市各县市区职称政策咨询电话: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专技职称-办事指南

 

五、附件

 

附件:《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表样)


附件:

  1. 附件:《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表样).docx

来源: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