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长春试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资料补传操作指南


1.进入吉林省统一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长春试点),选择“单位经办网厅”点击【办事】。

 

2. 也可通过鼠标悬停“服务网厅栏目”选定“单位经办网厅”,点击【资料补传】。

 

3. 进入页面可在“查询条件栏”选择【经办业务】、【经办时间】来确定需要上传的业务类别,选择完成后点击【查询】。在“查询结果栏”,点击【补扫上传】后弹出详情页面。

 

4. 页面弹出“信息确认栏”,请点击【是】按钮。

 

5. 在“查询结果列表”中,点击【补扫上传】按钮,弹出资料上传的详情页面。

 

6. 在上传文件列表中根据文件类别,点击【上传】按钮。

 

7. 在对话框内点击【本体文件上传】,资料上传后,点击【确定】按钮。

 

8. 在对话框内点击【补扫上传】,资料上传后,点击【确定】按钮。

 

9. 上传文件列表所有项目一次上传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

 

10. 上传完成后,点击【确认上传】按钮。

 

11. 页面弹出“上传成功”提示,点击【确定】按钮,资料补传完成。



相关业务链接:

  1. 长春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试点)

来源:长春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试点)
发布:2023-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