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自治州 失业保险待遇政策宣传(技能提升补贴、稳岗返还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


1、技能提升补贴

 

政策依据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技能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 8号)

 

范围及对象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

 

3、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按规定申领补贴。

 

5、证书能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中查询(查询网址http://zscx.osta.org.cn/)。

 

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申领渠道

 

1、现场办理: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相关证书原件到各地就业局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

 

2、网上申领:

 

渠道一:四川人社APP

 

申领步骤:下载并登录四川人社APP,在办事—就业创业服务中的失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按要求操作申领。(建议使用)

 

渠道二: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

 

申领步骤:关注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进入业务办理,找到领补贴—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模块,按照要求操作申领。

 

渠道三:四川政务服务网

 

申领步骤:进入四川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按主题--然后直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按照要求操作申领。

 

执行期限

 

2023年12月31日止。

 

2、稳岗返还补助

 

政策依据

 

甘孜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孜州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甘就业发[2023] 1号)

 

范围和对象

 

1、参保企业上年度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费满12个月。

 

2、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20%。

 

返还标准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申领渠道

 

渠道一:免申即享,系统直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筛选后推送,各返还企业在四川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确认,审核后直接发放。

 

渠道二:线上申请,通过四川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申请。

 

渠道三:线下申请,各县就业局服务窗口。

 

执行期限

 

2023年12月31日止

 

3、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依据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19号)

 

范围和对象

 

企业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年、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

 

按每招用1人1500元标准,向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申领渠道

 

1、免申即享,通过大数据比对直接向经办机构推送符合条件的企业。

 

2、通过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申领办理。

 

执行期限

 

2023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

 

0836-2831061


来源: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