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指南


一、参保登记

 

1.普洱市辖区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长期在普洱市辖区居住的非普洱户籍人员、辖区内各学校学生、幼儿园在园儿童等均可参加普洱市城乡居民医保。

 

2.新参保城乡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已参保城乡居民可直接缴费。

 

3.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缴费标准

 

普通人群缴费标准:380元/人

 

特殊人员缴费标准:

 

1.特困人员实缴0元/人(按照380元全额予以资助);

 

2.低保对象、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边境一线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实缴260元/人(按照120元予以资助);

 

3.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缴200元/人(按照180元予以资助);

 

4.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人口实缴290元/人(按照90元予以资助);

 

5.边境一线行政村村民实缴310元/人(按照70元予以资助);

 

6.按缴费时的人员身份对应标准缴费后人员身份变动的,已缴费用不退、不补。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给予参保资助,不得重复享受。

 

三、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25日。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可在2024年1月1日—2月25日前按全年一次性补缴,从补缴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四、主要缴费方式及操作步骤

 

(一)线上缴费(手机缴费)

 

1.“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

 

登录微信→搜索“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关注公众号→业务办理→我的→根据提示注册账号→进行实名认证→登录→点击“社保缴费”→选择“自主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选择需缴纳的费种→核对金额→选择微信支付或银联支付→输入密码→完成缴费。

 

2.一部手机办事通APP

 

下载安装“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搜索“医疗保险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相关信息,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费。

 

3.农业银行手机微信公众号

 

登录微信→搜索“农行云南分行微银行”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点击菜单“微金融”→点击“社保缴费”→填写身份证号、姓名→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选择缴费档次→确认缴费金额→填写手机号→选择支付方式→点击“去支付”→输入支付密码→完成缴费。

 

4.农信社(农商行)手机银行APP

 

下载安装“云南农信”手机银行APP。安装完成后,点击右上角注册→登录→选择缴费(社保通)→社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或扫描身份证→查询参保信息→缴纳医保费→查询应缴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输入支付密码→完成缴费。

 

(二)线下渠道(现场缴费)

 

1.POS机刷卡缴费

 

缴费人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银行卡到当地城乡居民社保费代征点(村委会、社区或村社代办员)进行POS机刷卡缴费。

 

2.银行网点代征

 

缴费人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银行卡到农信社或农业银行网点,由银行工作人员柜面办理缴费,或在自助终端机上自行操作缴费。

 

3.办税服务窗口缴费

 

缴费人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银行卡到当地办税服务厅或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办理缴费。

 

五、缴费记录查询及电子回单开具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缴费记录查询及电子回单开具

 

1.本人缴费记录查询

 

选择“社保缴费”→选择“缴费记录查询”→选择“缴费日期起止”→点击查询

 

2.代缴记录查询

 

选择“社保缴费”→选择代缴记录查询→输入“被代缴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缴费日期起止”→点击查询

 

3.缴费电子回单开具

 

选择“社保缴费”→选择缴费电子回单开具→选择“缴费日期起止”→点击“查询”→点击“开具”→点击“确认开具”→长按电子回单图片→选择保存图片至手机

 

4.已开具缴费电子回单查询

 

点击“我的”→选择“我的凭证”→输入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

 

5.税收完税(费)证明开具

 

办税费→证明开具→完税证明开具(代缴完税证明开具)→选择缴款日期起止,税种选择“社保费”→查询→选择需要开具的完税(费)证明。



相关业务链接:

  1. 云南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微信版)
  2. 云南办事通APP下载·一部手机办事通

来源:普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