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缴费标准、手机微信缴费入口


缴费期及待遇享受期

 

参保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集中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参保缴费期内参保人员,自2024 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参保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

 

(二)困难群众资助参保:对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全额资助(资助金额400元)。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定额资助标准为当期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45%(资助金额180元)。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牧区易返贫致贫人口定额资助标准为当期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20%(资助金额80元)。

 

(三)新生儿参保:新生儿出生90天内(含90天)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由监护人办理参保手续的,不受征缴期和户籍地限制,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的居民医疗保险费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线上缴费方式

 

一是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微信“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自主缴费;可以登录微信“城市服务”模块,通过办事大厅“内蒙古社保缴费”完成自主缴费。

 

二是可以通过“蒙速办”手机客户端内“社保缴费”服务进行自主缴费。

 

三是可以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界面进行自主缴费。线上缴费参保人员可在2—3个工作日后在微信“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上查询或下载电子缴费凭证。



相关业务链接:

  1. 内蒙古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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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