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保:如何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代缴家人居民医保费?


日前,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80元的标准缴纳。

 

为更好地发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家庭共济的作用,有效用活用好个人账户资金,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广西医保部门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政策。广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使用在广西区域内跨市/跨统筹区为家人(配偶、父母、子女)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实用又暖心!

 

那如何成功使用自己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给家人代缴居民医保费呢?

 

医保个账共济缴费成功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①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为正常参保状态;

 

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足够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③区内参保职工基本医疗参保人个账共济绑定城乡居民医疗参保人。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大厅”➡点击“医保办理”,进入“个人账户共济授权”➡点击“增加授权”,共济对象绑定对象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

 

2、进入“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进入“个人社保费掌上办”,在页面点击【个账代缴城乡医保】进入实名认证。

 

3、在实名认证登录页面填写账户人身份证号、姓名(或身份证拍照识别),勾选《人脸识别服务协议》,点击登记,进入人脸识别,识别成功,点击下一步,进入缴费人信息录入页面。

 

4、选择医保账户人参保机构,在下拉框选择当前账户人的参保机构,填写待缴费人身份证号、姓名,确认人员编码、险种是否为正确,如需修改,点击下拉框选择正确的人员编码及险种。

 

5、点击【缴费年份】下拉框,选择要缴费的年份。

 

6、待缴费人信息验证成功,页面显示待缴费金额,完成缴费。



相关业务链接:

  1. 广西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微信版)
  2. 广西医保查询·医保服务平台(微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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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3-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