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缴费标准、手机微信缴费入口


个人缴费标准

 

(一)普通人员缴费标准。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要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400元,经测算,2024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400元

 

(二)特殊人员缴费标准。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对特殊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分类资助工作。对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人员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参保资助,不得重复资助。一是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补助。二是低保对象、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返贫致贫人口(含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因病突发严重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200元,医疗救助基金定额补助200元。三是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200元,残联定额补助100元,医疗救助基金定额补助100元。

 

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20日,收缴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对新认定的特殊人员、新生儿等开通绿色通道缴费。

 

五、参保缴费方式

 

(一)普通人员正常续保方式。积极推进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厅联办”“一站式”服务,提供多渠道便民参保缴费服务措施。

 

一是通过税务部门微信小程序(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服务中心)、蒙速办APP、内蒙古税务APP等渠道进行线上缴费。

 

二是前往所属旗市区税务缴费大厅、建设银行网点、代征社区(医保服务点)等地进行线下缴费。

 

(二)特殊人员缴费方式。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返贫致贫人口(含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因病突发严重困难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由所属旗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核定应缴费额后,自行通过税务部门智能化线上渠道和传统线下渠道依核定缴费。

 

(三)新参保人员(含断保人员)。到所属旗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费用核定后,前往税务部门进行缴费。

 

(四)新生儿。一是正常参保登记。继续执行《关于进一步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中新生儿参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呼医保发〔2021〕52号)要求,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代办人)凭新生儿本人户籍到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医保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二是参保登记前死亡。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医保发〔2022〕16号)规定,办理户籍登记前死亡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其法定监护人可凭新生儿《死亡证明》,以“父亲或母亲姓名+XSE”作为姓名,选择“其他证件类型”用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号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后,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报销办结后,应及时为其办理终止参保。

 

(五)在校学生。缴费事宜由学校统一代收代办。

 

(六)外地户籍人员。取消户籍限制,持居住证或长期居住证明或未参保承诺书,参加属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提高参保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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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