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居民社保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


近日,我市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关事宜的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制度的出台,进一步激励全市城乡居民早参保早缴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长期持续缴费。

 

一、自2023年8月1日起,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临沧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县(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照新缴费档次标准选择进行缴费。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在原有12个缴费档次基础上,增加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6个缴费档次标准。

 

2.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标准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年缴费额同步调整的动态机制,形成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无缝衔接。即最高缴费档次根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年缴费额同步调整。

 

3.满足不同收入水平层次的城乡居民群体缴费需求,提升个人账户资金积累。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个人缴费水平,多缴多得,因此,在自己经济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选择更高档次缴费是更优的选择,同时,选择高档次缴费享受的缴费补贴也更高,基金数额大利息也更多,有利于提升自己今后的养老金水平。

 


来源: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