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医保:什么是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什么标准发放?如何发放?


01、什么是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目的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或休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02、享受生育津贴待遇需具备哪些条件?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且连续缴费满10个月。

 

03、生育津贴按照什么标准发放?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具体发放标准是:

 

(一)住院分娩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未办理生育登记证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贴基础天数为98天,办理生育登记证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贴基础天数为158天(在98天基础上延长60天),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二)流引产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三)男职工护理假津贴发放标准。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04、生育津贴待遇如何发放?

 

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根据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的工资实际发放情况,确定支付生育津贴及支付金额。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来源: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