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的报销比例是多少?起付线、报销标准、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Q: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A: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待遇见下表:

 

 

未按规定履行市内或市外转诊手续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按次、不累加计算,其医疗费用按上述比例报销后,不再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Q: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A: 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因住院(含转外住院)和门特发生的合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承担超过1.5万元的可以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具体为:1.5万-15万(含15万)报销60%,15万以上报销65%(一类门特患者15万以上报销70%)。

 

参保困难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比普通参保患者降低50%,大病保险各分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患者提高5个百分点。


来源: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