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 劳动用工备案操作指南


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95号)和“劳动用工备案”“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核定”三项业务协同要求,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三项业务协同”系统在办理社保核定时,同步录入劳动用工备案相关信息,也可通过登录内蒙古12333网上服务大厅自助办理单位用工新签、续签、变更和终止解除备案,及时动态维护单位用工备案信息。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登录系统


登录“内蒙古12333网上服务大厅”。


企业登录界面


方式一:已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参保单位登录单位网上办事大厅,点击“CA扫码登录”,先点击“ CA移动APP使用说明”查看如何使用“CA扫码登录”。然后点击“单位注册”。请注意统筹区选择“呼和浩特”;注册成功后,按照说明“CA移动APP使用说明”安装“内蒙古CA密钥宝”APP扫码登录;


方式二:未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参保单位也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注:有部分需要签章的业务无法办理):登录单位网上办事大厅,点击“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下图红框内“统筹区”请选择“呼和浩特”,可点击“电子营业执照说明”查看如何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登录后点击“劳动关系科”中“劳动用工备案”进行单位基本信息备案。


二、填报员工备案信息


1.单位基本信息保存后,点击“签订(变更、续签)劳动合同职工花名册”,下拉则显示单位已备案劳动合同职工花名册。


2.新签备案员工,点击页面下方“新签”进入个人基本信息界面,直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签订劳动合同信息”,点击下方“保存”。


3.续签员工需点击选中花名册中要续签员工,上方则显示员工信息,核对需修改的选项无误后点击“保存”即可。


4.变更员工参照续签员工。


5.终止/解除员工同样选中该员工,选择解除/终止时间、原因点击“保存”。



相关业务链接:

  1. 内蒙古12333网上服务大厅(单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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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