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 如何进行领取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人员资格认证?
一、服务对象
参保单位、参保工伤职工
二、申请条件
1、已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2、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3、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4、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
5、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三、申报材料
《合肥市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护理费领取人员资格认证表》
四、服务流程
登录手机支付宝界面,搜索“合肥人社”公众号进行关注,进入我要办:点击“我要办”系统,进入我要办界面,点击“工伤资格认证”;无法或不便网上认证的,寄(送)认证表格至合肥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无、办理时限
当场受理申请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1个工作日受理申请
七、承办机构
合肥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八、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政务环路8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办事大厅三楼工伤中心
九、服务时间
工作日9:00-17:00
十、咨询方式
0551-12333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效能办
监督投诉电话:0551-63536506
十二、办理依据及政策解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586号令)
3、《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