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 公积金贷款买房,提取首期款后账户余额可以怎么用?账户余额偿还贷款…


职工在申请完公积金贷款,提取首期款后,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还可以怎么用呢?小金带你涨知识——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用来偿还贷款,方式有两种:一是偿还贷款本息提取,二是按月对冲还贷。详情如下:


偿还贷款本息提取


缴存人及其配偶新购房屋申请首次提取后,非首次提取的时间需与双方最近一次购房提取时间至少间隔12个月,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已偿还购房按揭贷款本息总额。


线上办理:缴存人可登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手机公积金APP网上自助办理。


线下办理:缴存人可携带资料前往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网点柜台现场办理。


另外,也可按规定开通偿还贷款本息约定提取业务,将该房屋下次非首次提取时间与该房屋最近一次购房提取时间间隔缩短至6个月。


按月对冲还贷


在我市缴存公积金且已与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使用本人在本市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足额自动冲抵公积金贷款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额。


线上办理:缴存人可登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手机公积金APP个人账户,选择“业务办理”-“贷款业务”-“按月冲还贷”,根据提示在线签署《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业务承诺书》,办结后即时生效。


线下办理:缴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我市公积金管理机构,现场签署《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业务承诺书》,办结后即时生效。


来源: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