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 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出来支付首期款吗?
01、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根据我市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
(二)实际可贷额度应根据账户余额倍数标准计算确定,但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且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1.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
(1)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不含24个月)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
(2)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含24个月)以上48个月(不含48个月)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3)累计缴存时间在48个月(含48个月)以上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
2.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6倍。
02、职工可以自行调整个人的缴存比例吗?
根据规定,已参加自愿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每年可以自行办理缴存比例的变更,在单位缴存的职工需由单位统一办理,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12%之间,具体缴存比例通常由缴存单位根据自身的经济效益在此范围内确定。
03、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出来支付首期款吗?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我市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时,可申请将本人在我市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首期款,一次性划转至该住房对应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预售款监管账户。缴存人及其配偶累计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预售商品住房首期款,提取额度按房屋买受人人均份额计算,缴存人及其配偶可共享提取额度。政策详情可登录我中心官网查询。
来源: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