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 生育保险待遇标准?职工享有哪些生育待遇?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


(一)产前检查。参保职工产前检查费用年度支付限额为1500元,报销比例为95%;参保居民产前检查费用年度支付限额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75%。参保人原则上选定一家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产前检查定点机构。经生育备案和异地就医备案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进行产前检查的费用实行总额包干(不可同时享受本市行政区域内产前检查待遇),标准为500元。

 

(二)生育。参保职工连续参保缴费满6个月(不含6个月)和不满6个月(含6个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终止妊娠或分娩的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100%和70%;在市外住院分娩或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为2000元包干。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分娩或终止妊娠,发生的住院政策内费用,医保基金按下列比例支付:一级医院100%,二级和三级医院90%。

 

(三)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可按照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来源: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