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找到新工作了,原来缴纳的本市城乡居保(居民医保)可以退吗?


小张一直自行缴付本市城乡医保,最近因为找到了一份新工作,公司会为他缴纳职工医保,小张想询问可否退保?怎么计算退缴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在登记缴费期内提出退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退还本人;在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内,不办理退费、退保手续。

 

因为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为每年10月至12月。参保人员按照年度缴费,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如小林于10月开始缴费,12月想退保,可以退回已缴付的个人部分金额。但如果在次年一月后想退保,则已在医保享受期,不能办理退保。


来源: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