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灵活就业女性参保人员退休年龄如何认定?可选择50岁~55周岁之间退休?


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政 〔2006〕29号)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其中,曾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达1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以上,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女性参保人员,从事灵活就业2年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可以选择在50-55周岁之间办理退休和领取养老金手续。”

 

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选择在50-55周岁之间办理退休和领取养老金手续”灵活就业人员的此前工作单位范围,应限定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其他单位人员严禁参照执行;从事灵活就业2年以上,指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满2年以上(含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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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6-05-29]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