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医保: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业务指南(参保缴费、报销待遇标准)


做好大学生参保工作是保障大学生健康权益,促进校园、家庭和谐稳定的重要民生工程。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的重视,这项政策的出台和完善对于保障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和身体健康,顺利完成学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参保范围

 

丹东市各类全日制高校在校学生。

 

二、筹资政策和缴费标准

 

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政策。2023年丹东市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240元/年。

 

三、参保办理和缴费方式

 

每年9-12月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本校学生参保登记,参保完成后学生可以选择“辽宁税务”“丹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搜索“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税务局”和银行柜面实时缴费等方式缴纳保费。

 

四、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标准

 

◆住院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比例

 

◆门诊待遇

 

五、异地就医结算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在居住地、实习地等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无需备案审核,即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执行参保地本地就医待遇标准。

 

六、大学毕业后医保如何办理?

 

1.大学毕业后被用人单位录用就业的,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享受职工医保的待遇。

 

2.大学毕业后继续读研的,可以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居民医保的待遇。

 

3.大学毕业后成为自由职业者的,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享受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待遇。确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居民医保的待遇。

 

4.暂未就业的大学生也可以选择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居民医保的待遇。


来源:丹东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