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省直医保《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医保合规办事业务指南)
医疗保障服务大厅办事地址
合规办事业务指南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1.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包括单位名称、类型等单位基本信息,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地址、所属行政区等单位联系信息,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单位注册信息,开户银行信息等单位银行信息变更。参保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省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1.1 需提供要件
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来源: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s://ybj.ln.gov.cn/-下载中心-辽宁省省直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用表)
②单位信息变更对应辅助材料(资料来源:申报人)
1.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②网上办:辽宁政务服务网https://center.lnzwfw.gov.cn/api/web/matter/getContent?id=ff32ce4d-11ab-40c7-a926-2699960e86d0
1.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1.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信息变更等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24-31281160咨询投诉。
2.单位参保应缴核定
单位缴费核定/回退包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缴费基数核定、单位应收核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一次性趸缴核定、征集(核定单打印)、单位应收核定回退、补收核定业务。
2.1需提供要件
①《在职职工工资申报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 (资料来源: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s://ybj.ln.gov.cn/-下载中心-辽宁省省直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用表)
②《退休人员工资申报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 (资料来源: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s://ybj.ln.gov.cn/-下载中心-辽宁省省直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用表)
2.2 办理路径
窗口办: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2.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2.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申报等业务,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24-31281160咨询投诉。
3.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参保单位可查询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参保信息、单位职工信息、单位缴费明细。
3.1需提供要件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资料来源:申报人)
3.2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②网上办:辽宁政务服务网https://center.lnzwfw.gov.cn/api/web/matter/getContent?id=9696ae52-e5cf-4c68-8e6d-e4cd512879b3
3.3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3.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参保信息查询等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24-31281160咨询投诉。
4.职工参保登记
职工参保登记:参保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省医保中心申请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4.1需提供要件
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来源: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s://ybj.ln.gov.cn/-下载中心-辽宁省省直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用表)
②办理新参保的,提供相关录用手续(资料来源:申报人)
4.2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②网上办:辽宁政务服务网https://center.lnzwfw.gov.cn/api/web/matter/getContent?id=2fa448d6-05c3-47dd-9931-1768d0671f42
4.3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4.4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参保登记等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024-31281160咨询投诉。
5.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职工参保信息变更包括重要信息变更和一般信息变更。
重要信息变更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证件类型及号码、出生日期、首次参加工作日期等信息变更。
一般信息变更包括政治面貌、婚姻状态、学历、联系信息和银行信息等。
用人单位职工因本人参保信息发生变化,申请办理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5.1 需提供要件
有效身份证件(资料来源:申报人)
5.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②网上办:辽宁政务服务网https://center.lnzwfw.gov.cn/api/web/matter/getContent?id=f6b3fb56-1428-4509-8eb2-085f0b9c083e
5.3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5.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参保信息变更等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24-31281160咨询投诉。
6.职工退休
职工退休包括在职转退休的参保状态变更。(对应政务服务事项:职工参保登记)
6.1 需提供要件
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职)费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退休领取养老金申请表》等退休审批材料(资料来源:申报人)
6.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②网上办:辽宁政务服务网https://center.lnzwfw.gov.cn/api/web/matter/getContent?id=2fa448d6-05c3-47dd-9931-1768d0671f42
6.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6.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职工退休等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24-31281160咨询投诉。
7.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包括个人参保信息、转移接续信息、个人医疗缴费信息、个人医保账户信息、零星报销信息、个人消费明细查询和个人权益证明打印等。
7.1需提供要件
有效身份证件(资料来源:申报人)
7.2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②网上办:辽宁政务服务网https://center.lnzwfw.gov.cn/api/web/matter/getContent?id=ce8b6bbf-9c45-4002-ac38-6d6539da5d5a
③掌上办:微信搜索“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搜索“辽宁医保” 医保局官方小程序 ,查询个人信息
7.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7.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参保信息查询等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掌上办”方式。确需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
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24-31281160咨询投诉。
二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8.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参保人员因死亡或各种原因终止、放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由参保单位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8.1 需提供要件
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情况说明(资料来源:申报人)
8.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②网上办:辽宁政务服务网 https://center.lnzwfw.gov.cn/api/web/matter/getContent?id=e6531ec2-da6d-455f-9db0-d5518bcdb7e0
8.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8.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24-31281160咨询投诉。
三、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9.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指参保人流动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时,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办理前,参保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转出地暂停参保登记和转入地新参保登记。
9.1 需提供要件
有效身份证件(资料来源:申报人)
9.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②掌上办: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9.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9.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掌上办”方式。确需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
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24-31281160咨询投诉。
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10.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指需要持续在异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因各种原因在异地居住的其他人员。
10.1 需提供要件
①有效身份证件(资料来源:申报人)
②《辽宁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取消)表》(资料来源: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s://ybj.ln.gov.cn/-下载中心-辽宁省省直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用表)
10.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②掌上办:“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10.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10.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异地就医相关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掌上办”方式。确需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24-31281160咨询投诉。
五、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11.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省医保中心开展省直医保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相关经办服务工作,符合门诊特慢病办理条件的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将申报材料提供给体检认定医院。
11.1 需提供要件
①与申请病种相关的近两年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室复印专用章)(资料来源:申报人)
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料来源:申报人)
11.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申请人或代办人可直接携带上述要件按办理时限到门诊特慢病认定医院医保管理部门申报。
②掌上办:申请人可随时通过“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按提示递交申报要件。
11.3 办理时限
参保人员申请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即时办理类病种参保人递交材料后,认定医院在2个工作日内上传相关审批材料后立即生效。按月办理类病种参保人递交材料后,认定医院于当月月底前上传相关审批材料后次月1日生效。按季度办理类病种医院上传相关审批材料后次月1日生效。
11.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和高值药品待遇认定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联系电话,我们为您提供业务咨询服务,方便您快速办理业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24-31281160咨询投诉。
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高值药品待遇认定
12.参保人员享受高值药品待遇认定
参保人员享受高值药品医保待遇需要进行资格认定。参保人员向参保地规定的具有评估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医院指定专家(高值药品医师)审核相关材料,对符合用药条件的参保人员,填写《省直医保高值药品评估认定表》,定点医院医保部门审核上传省医保中心备案后即可享受高值药品待遇。
12.1 需提供要件
①诊断证明书或住院病案首页、符合评估认定条件的病史资料页、检查检验报告单(如基因检测报告、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等)(资料来源:申报人)
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料来源:申报人)
12.2 办理路径
窗口办:具有评估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
12.3 办理时限:备案成功后即时
12.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高值药品待遇认定业务,建议您可先拨打联系电话,我们为您提供业务咨询服务,方便您快速办理业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24-31281160咨询投诉。
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13.门急诊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参保人员符合参保地政策规定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未能联网结算的,可通过手工(零星)报销。
13.1 需提供要件
①收费票据原件(资料来源:申报人)
②费用汇总清单原件(资料来源:申报人)
③完整病志原件(资料来源:申报人)
④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资料来源:申报人)
⑤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患者本人二代医保卡复印件(资料来源:申报人)
注:
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
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确定有第三方责任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13.2 办理路径
窗口办: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13.3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13.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手工(零星)报销业务,建议您先拨打联系电话,我们为您提供业务咨询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如有问题可拨打024-31281160咨询投诉。
14.门诊慢特病、高值药品手工 (零星) 报销
参保人员未能联网结算的门诊慢特病、高值药品费用,可通过手工(零星)报销。申请办理手工 (零星) 报销前,参保人员使用的高值药品须按参保地规定评估备案。
14.1 需提供要件
①收费票据原件(资料来源:申报人)
②费用汇总清单原件(资料来源:申报人)
③诊断证明(病历本原件)原件(资料来源:申报人)
④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资料来源:申报人)
14.2 办理路径
窗口办: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14.3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14.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手工(零星)报销业务,建议您先拨打联系电话,我们为您提供业务咨询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如有问题可拨打024-31281160咨询投诉。
15.住院费用手工 (零星) 报销
参保人员符合参保地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未能联网结算的,可通过手工(零星)报销。(对应政务服务事项:住院费用报销)
15.1 需提供要件
①收费票据原件(资料来源:申报人)
②费用汇总清单原件(资料来源:申报人)
③诊断证明(病历)原件(资料来源:申报人)
④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资料来源:申报人)
⑤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情况说明(资料来源:申报人)
注:
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确定有第三方责任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15.2 办理路径
窗口办: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15.3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15.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手工(零星)报销业务,建议您先拨打联系电话,我们为您提供业务咨询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如有问题可拨打024-31281160咨询投诉。
违规禁办事项清单
容缺办理事项清单
注:一个业务事项涉及多种可容缺资料的,可同时容缺
来源: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