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核定办理指南


按照国务院和吉林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总部署,灵活就业人员(含个体参保人员及续保人员)养老保险费从2020年11月1日起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缴费核定业务仍由社保部门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多种方式核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

 

一、线上办理

 

微信公众号办理

 

您需搜索吉林市社会保险,关注吉林市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具体操作图文指南如下:

 

1.进入吉林市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中的【我的社保】-【身份绑定】;

 

2. 进入【身份绑定】界面,录入个人编号或社会保障卡卡号等信息后,点击提交;显示绑定成功,返回主界面;

 

3. 进入主界面后,点击【我的社保】-【我要办理】,点击【自助核单】;

 

4.进入【自助核单】界面后,点击【缴费管理】-【为自己缴费】;

 

5.进入【选档缴费】子界面,自主选择缴费终止时间和缴费档次后,点击【核定】,即可完成。

 

掌上社保APP办理

 

下载“吉林掌上社保”APP,具体操作图文指南如下:

 

1.进入“吉林掌上社保”APP,点击右下方【个人中心】——【请登录】——【立即注册】,输入个人信息后点击注册;

 

2.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后,点击左下角【首页】——【自助核单】;

 

3. 进入【自助核单】界面后,点击【缴费管理】-【为自己缴费】;

 

4.进入【选档缴费】子界面,自主选择缴费终止时间和缴费档次后,点击【核定】,即可完成。

 

二、线下办理

 

缴费人员可到本市任一吉林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网点申请办理缴费核定。

 

新参保人员须到社保业务经办大厅个人业务窗口办理缴费核定。

 

三、温馨提示

 

完成缴费核定后,可通过税务部门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微信公众号支持代他人核定个体缴费单据。点击【缴费管理】-【为他人缴费】,输入他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后,根据显示的信息,自主选择缴费终止时间和缴费档次,即可完成核定.

 

四、咨询电话:

 

0432-69912333


来源: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