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 政策解读《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2023年)


为全面落实省委“山东消费提振年”决策部署,有效促进职工住房消费,助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对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政策作出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提高二套房贷款额度。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由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两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调整该项政策,主要是支持缴存职工实现住房改善性需求。

 

二、降低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为2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为30%。同时,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由50%提高到60%。调整该项政策,主要是降低职工申请贷款的条件,降低购房成本,减轻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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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