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 政策解读《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2023年)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注:中心城区含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柴桑区
二、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及条件
(一)提高额度
注:中心城区含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柴桑区
(二)提高频次
职工可在一年内一次或多次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及配偶12个月内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租房提取额度。
(三)取消限制
取消“提取人及配偶未在本市通过提取公积金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还贷业务的”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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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