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女职工生育有多少天产假?奖励产假多少天?


根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以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享受80天奖励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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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