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医保:不同人群在珠海如何享受生育待遇?珠海不同人群生育待遇一览表


近日,医保姐姐到某社区开展医保宣传活动时,有位女士表示自己是在职职工,现在计划备孕生一胎,询问自己都有些什么生育待遇?今天这期回音壁医保姐姐就跟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各类人群在我市的生育待遇。一起来看以下案例!

 

01、已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王女士是我市某企业的女职工,其用人单位为她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后,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待遇。王女士怀孕后发生的产前检查、分娩住院等生育医疗费用,符合医保“三大目录”范畴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100%的比例全部报销。

 

同时,休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参保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即王女士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按照王女士原工资标准逐月正常发放给她,产假结束后医保经办机构再将生育津贴拨付给用人单位。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0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自由职业者

 

林女士是个自由职业者,作为市外户籍人员,她早已凭借有效身份证和广东省就业登记证明到珠海市税务部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了职工基本医保,林女士怀孕后发生的产前检查及分娩住院期间的合规生育医疗费用100%报销。产假期间无生育津贴。

 

03、配偶已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张女士全职在家,未在我市参加任何保险,但她的配偶已参加了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她可以按照未就业配偶身份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按居民医保住院待遇规定支付,即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报销,不设最高支付限额。不享受生育津贴。

 

04、城乡居民参保人

 

李女士作为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参保后既有医保待遇也有生育待遇,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按居民医保住院待遇规定支付。不享受生育津贴。

 

珠海不同人群生育待遇一览表


来源: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