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全面完成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259号)精神,我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已于28日全面完成并全部发放到位。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在本次调整范围。

 

此次养老金调整惠及全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共57573人,累计补发1-7月增资金额5820.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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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