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政策解读《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日前,江苏省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今年江苏省将继续按照完全统一的办法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的框架结构不变,仍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与去年保持一致。那到底如何上调呢?在激动之余,一起来看看最新的政策解读吧!
一、调整对象和时间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1、普遍调整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6元。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乘以规定月增发额,分段计算增发总额:
注: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19.5元的,按19.5元增加。
(3)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1%增加。计算额见分进角。
◆2、适当倾斜
(1)高龄倾斜: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75周岁、80周岁的人员,在上述普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9元、27元和35元。
三、举例解读
1、假设退休人员张大爷,今年65周岁,缴费年限18年3个月,在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500元,此次上调可以进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
具体调整明细:
①固定额增加26元;
②缴费年限月增额为15*1.3+4*2.1=27.9元;
③月基本养老金挂钩增额1500*1.1%=16.5元;
上调养老金共计26+27.9+16.5=70.4元。调整后的月发养老金为1500+70.4=1570.4元。月增70.4元,合计补发492.8元。
2、假设退休人员刘奶奶,今年81周岁,缴费年限32年,在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3900元,此次上调可以进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倾斜调整。
具体调整明细:
①固定额增加26元;
②缴费年限月增额为15*1.3+10*2.1+7*3.7=66.4元;
③月基本养老金挂钩增额3900*1.1%=42.9元;
④高龄倾斜额35元;
上调养老金共计26+66.4+42.9+35=170.3元。调整后的月发养老金为3900+170.3=4070.3元。月增170.3元,合计补发1192.1元。
四、查询方式
调整工作将在7月25日落实到位,届时退休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查询:
1、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查询,实名注册后,点击“服务-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调整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2、通过“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查询方式与上同。
3、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查询,个人用户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养老待遇-待遇调整”进行查询。
4、前往人社服务大厅、区镇便民服务中心等社保机构查询。
5、拨打人社热线1233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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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