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表(个人身份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缴费标准

 

2022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工资”)为84912元。2023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全口径工资的300%,即21228元/月;下限为全口径工资的60%,即4246元/月。乐山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上下限范围内按八个档次自愿选择缴费基数。

 

乐山市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表

 

缴费时间

 

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至2023年12月25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文件要求,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因缴纳费款有困难自愿暂缓缴费的,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相关业务链接:

  1. 四川税务·社保缴费系统(微信版)
  2. 四川社保个人缴费系统(微信版)

来源: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