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办事指南:政策措施、对象及条件、申报资料、经办流程…


一、政策措施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二、对象及条件

 

学籍在西安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

 

(一)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二)身有残疾的毕业生;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毕业生;

 

(五)脱贫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 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三、资金来源

 

就业补助资金。

 

四、申报资料

 

(一)低保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需要有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2.家庭户口本(证明本人与低保证持有人的关系)。

 

(二)身有残疾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或残疾证(含首页、照片页及残疾等级页)。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在云闪付APP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其他相关材料由学校出具。

 

(四)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为建档立卡脱贫家庭证明》原件;

 

2.脱贫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五)脱贫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残联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残疾证明或残疾证(含首页、照片页及残疾等级页),并证明家庭残疾成员与毕业生关系(提供户口本家庭残疾成员页和本人页);

 

2.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为脱贫残疾人家庭证明》原件;

 

3.脱贫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特困人员毕业生证明》原件,需要有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五、经办流程

 

(一)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需进入云闪付APP—西安市民卡小程序—西安人社求职创业补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及材料;

 

(二)各院校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市人社局复审;

 

(三)市人社局复审后报送市财政局复核;

 

(四)经市财政局复核后,由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分配)至相关学校。各学校收到拨款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

 

六、工作要求

 

(一)求职创业补贴依据“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领,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不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各院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并做好集中初审、公示及汇总申报工作,做到组织有序、工作透明、材料规范、报送及时,毕业生和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院校要严格对照要求,把好审核关,对于毕业生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对虚报、冒领等套取国家资金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