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 住房公积金业务咨询渠道、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为方便广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了解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要求,公积金管理中心准备了“毕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工具包”,供有公积金贷款需求的申请人查询。

 

住房公积金贷款温馨提示

 

除公积金合作银行外,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委托其他机构办理公积金业务和提供咨询服务,咨询公积金有关政策请通过官方渠道。是否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可贷款金额需要综合公积金贷款所需全部资料和要件进行判定。

 

住房公积金业务咨询渠道

 

线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手机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12329服务热线、管理部服务热线。

 

线下:公积金管理部办公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合作银行网点公积金窗口。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0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1)公积金正常缴至申请贷款时上个月且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

 

(2)在毕节市辖区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

 

(3)住房交易行为真实、合法、有效;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个人信用符合要求;

 

(5)缴存职工及配偶均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已按规定支付首付款;

 

(7)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8)所购自住住房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

 

02、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七星关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缴存职工家庭45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50万元;除七星关区外的其他县(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缴存职工家庭4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45万元。

 

03、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

 

贷款金额不超过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的15倍。

 

04、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贷款当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还贷能力系数-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借款期数(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50%,现有商业贷款月应还款额为个人信用报告中所有商业贷款的月应还款额之和。

 

05、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已结清首套房贷款,购买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首套房商业贷款未结清的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06、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阶段性政策

 

在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07、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购买首套房贷款期限在五年(含)期以下的年利率为2.6%,五年期以上的年利率为3.1%;购买二套房贷款期限在五年(含)期以下的年利率为3.025%,五年期以上的年利率为3.575%。

 

08、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在毕节市辖区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毕节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可向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09、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申请人以本次所购住房作为抵押,在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10、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生育多孩的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最高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贷款额度计算倍数为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毕节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3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最高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贷款额度计算倍数为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11、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个人信用要求

 

贷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个人信用存在下列情况的不受理其贷款申请:

 

(1)近24个月(含)内有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贷款逾期记录的。

 

(2)近60个月(含)以内连续6期(含)或累计18期(含)以上贷款逾期记录的;近60个月(含)以内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3)缴存职工因利用虚假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业务,处于被限制办理贷款业务期间的。


来源: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