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 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开始报名了


网上报名时间

 

8月4日9:00至8月17日23:00

 

网上缴费时间

 

8月4日9:00至8月18日23: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9:00

 

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用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报考条件

 

1.在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中,从事出版专业工作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与出版物策划、数字出版相关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2.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出版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出版工作职责使命;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出版工作,具备相应的出版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3.初级资格报考条件。除具备第二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4.中级资格报考条件。除具备第二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5.免试条件

 

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申请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7.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0号),《原人事部 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中与报名有关的各项条件。

 

在报名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上传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在报名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并如实选填是否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网上报名

 

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报考人员预报名。报名系统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宁夏的报考人员报名。

 

现场核查

 

以下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或撤回承诺申请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

 

特别提醒

 

报考条件相关问题的说明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报考人员需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考后资格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公告。考后资格核查采取对成绩合格人员按15%的比例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的报考人员,宣布考试成绩无效,不予退还报名费,追究不实承诺的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理。

 

对“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并且学历证书网上自动核验通过的被抽查人员,须持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考后资格核查,逾期未进行考后资格核查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

 

咨询电话

 

考试机构报名事项咨询电话(工作日):

 

1.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63(技术咨询)

 

2.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1)5555751、5555752

 

3.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2)2012599

 

4.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953)2033664

 

5.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0954)2662806

 

6.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5)7063920



相关业务链接:

  1. 宁夏人事考试网(人事考试中心)

发布:2023-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