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现有政策标准是什么?符合条件的企业如何申请补贴?


2023年7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的通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

 

文件提出:加大对口岸、抵边地区实施“就地就近就业”政策引导,对吸纳本州、市内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的企业可享受现有政策基础上浮20%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现有政策标准是什么?符合条件的企业如何申请补贴?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现有政策标准:我省范围内的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不含劳务派遣机构)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其中:

 

(1)我省范围内的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含16和24周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我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口岸和抵边地区吸纳本州、市内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可享受现有政策基础上浮20%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我省县级以下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申请补贴的流程:可以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线上渠道:可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自主申请,填报符合条件职工信息、单位基本信息、单位领取补贴对公银行账户信息等。

 

线下渠道:可到住所或经营场所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窗口提出申请,填写《云南省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并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对核实后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将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可直接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发放至用人单位提供的对公账户。无对公账户的,可将资金发放至用人单位提供的经营者账户。



相关业务链接:

  1. 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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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