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详解(参保缴费篇:缴费档次标准、政府补贴、一次性补缴)


0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是哪些?

 

详解: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02、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是多少?

 

 

注:最高缴费档次为上一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的最低年缴费额,2023年最高缴费档次为9700元。

 

03、对困难群体有什么政策扶持?

 

详解:我市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等5类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标准,按规定由政府代缴最低缴费档次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并享受40元的政府补贴。

 

04、能不能对之前的正常缴费年限的缴费标准进行提高?

 

详解:参保人年度内可自愿调整提高本年度已缴费档次标准,享受政府补贴;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参保人可按补缴时的缴费档次自愿补缴提高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但不享受政府补贴。已领取待遇的参保人员不能办理补缴。

 

05、能一次性补缴吗?

 

详解:参保人在户籍地所在县(市、区)开始实施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时,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年满60周岁,可补缴至15年,但不享受政府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应按规定按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以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

 

 

06、个人账户储存额能否提前支取?

 

详解: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支付,除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等情形外,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0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可以异地转移?

 

详解:1.在本县(市、区)范围内迁移户籍的,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直接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户籍地址变更登记手续。

 

2.参保人员在市内跨县(市、区)转移的,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养老保险基金。

 

3.参保人员在跨市或跨省转移的,可以在转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养老保险基金,并按转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4.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都不转移。

 

0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互转吗?

 

详解: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可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2.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又不愿意继续缴费至15年的,可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归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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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