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缴费标准、手机微信缴费入口


一、集中参保缴费期

 

2024年度居民医保(含照护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3年10月21日至2024年1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市区居民医保和照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同步缴纳,具体标准为:成年居民(不含在校学生),每人480元(含照护保险个人缴费30元);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250元(照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暂免征缴)。

 

其他县(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成年居民(不含在校学生),每人450元;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250元。

 

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个人无需缴费。

 

三、待遇享受期

 

参保人在2023年10月21-12月31日期间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在2024年1月1日-1月31日期间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缴费次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自缴费到账起计算2个月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四、缴费方式

 

1.线上缴费:参保对象办理参保登记后,缴费人通过登录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按提示步骤操作可办理相关缴费,也可为他人缴费。

 

2.线下缴费:普通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后,也可以持身份证(居住证)到经办银行网点窗口办理相关缴费手续;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后,也可以由代办人持身份证到经办银行网点窗口提供缴费人的身份证号办理相关缴费。

 

3.代收代缴: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个人缴费部分由学校代收代缴。



相关业务链接:

  1. 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缴费小程序)
  2. 江苏医保云AP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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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