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01、政策内容

 

参加失业保险3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要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可在发证日期12个月以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02、适用对象

 

参加失业保险3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

 

03、享受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36个月及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要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的企业在职职工。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与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的职业培训补贴不得同时享受,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04、补助标准

 

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05、流程材料

 

全程网办,无需材料。

 

06、经办渠道

 

申请人通过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或“爱山东”手机APP中的“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模块,填报有关信息。

 

07、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相关业务链接:

  1. 爱山东APP下载·社保服务
  2.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查询系统

来源: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