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如何办理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申报?


​(一)补贴标准及时限

 

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除对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2.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这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社会保险补贴。

 

3.在工业园区就业的40岁以上本省劳动力。参照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二)对象界定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4050”(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年龄条件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下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

 

2.高校毕业生。对于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毕业证书上的发证日期或学信网学历查询中“毕(结)业日期”为准。

 

(三)现场办理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到所在地的人社部门申请。

 

(四)线上办理

 

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就业援助”“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注意:就业困难人员申报对象必须是新吸纳的,且在吸纳就业前已做过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吸纳就业后进行了就业登记的人员。

 

 



相关业务链接:

  1. 江西人社·社保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