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动年度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为培养造就更多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58号)江苏省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36号)等文件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启动年度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计划新建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20个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培育200名江苏省卓越技师。

 

今年的项目建设将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民生重点领域,按照“工学一体、产训结合、引领示范、高质量发展”原则,重点突出“三加强一创新”,即加强对企支持力度、加强项目梯次建设、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创新实施“江苏省卓越技师”培育计划,用“全周期管理”方式系统推进项目建设,着力打造集技能培训、技能评价、技能竞赛、技能交流、工匠精神传播等为一体的综合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服务载体,以更好的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劳动者高质量就业的需要。

 

加强对企支持力度。企业是广大技能劳动者的用工主体,最了解一线岗位的能力需求,为切实发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促进技能人才培养链与产业链动态耦合,今年项目建设将区分企业和院校两个类别进行评选,增加入选建设项目中企业占比数量。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相关企业建设省级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

 

加强项目梯次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单位原则上从建设周期已满、验收评估良好的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中产生;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单位原则上从“江苏大工匠”、“江苏工匠”为领办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中产生。今年在建设10个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20个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基础上,继续遴选10个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对象、20个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培育对象,作为重点考察和跟踪培养单位。去年已列入培育对象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建设单位。

 

加强项目规范管理。经评审确定的建设项目必须在两年建设期内完成建设目标,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设区市人社部门督促指导其严格按照申报表中明确的培训体系、投入资金、效益产出推进建设工作。建设期满的基地项目需主动提交项目验收评估和绩效评价报告,其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要接受第三方机构审计。省市人社、财政部门将对两年前建设的基地项目组织验收评估,对一年前建设的基地项目开展中期评估,不符合建设条件或未达项目建设目标的项目单位限期整改,一年内整改验收评估仍不合格的将取消项目称号,并追回建设补助资金。

 

创新实施“江苏省卓越技师”培育计划。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的需求,结合我省实际,启动实施“江苏省卓越技师”培育计划,每年分A、B类各培育100名“江苏省卓越技师”,周期2年,每年每名分别按1万元、0.8万元标准补助学费至承训单位。人选以高级技师及以上为主,特别优秀的放宽至技师。首批选取省重点技师学院具体承训,培训采用集中培训与岗位研修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实施。集中培训,每年分时段到校现场培训不少于10天,主要采取专家讲座、研讨交流、岗位实操、考察观摩等形式,邀请省内外该领域知名专家教授讲授前沿理论、分组研讨课题攻关、实地观摩技能工作示范项目和企业等;岗位研修,主要是培育对象结合本职岗位和工作,根据开班时选定课题,在承训单位教师指导下撰写和完善研修报告。

 

近年来,江苏聚焦服务产业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坚持问题导向和求解思维,发挥探索和首创精神,不断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努力推动全省技能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全省技能人才总量145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475万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975人。依托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行业企业等单位已建设48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0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10个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210个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累计投入建设经费近4亿元,通过载体建设持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更好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注入技能力量,为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打造高质量就业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