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湛江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一、修订的背景

 

随着住房公积金普惠政策的普及,职工申诉维权意识在不断提高,涉及追缴住房公积金的案件也在不断增多,现行《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湛江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作为调整、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自施行以来在提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成效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信访工作条例》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信访工作的法规层次由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升格为党中央法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特别对职工申诉求决类事项中的查处违法行为、履行保护财产权职责的工作程序进行了全面规范;同时,住房城乡建设部新修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也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对现行《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湛江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内容作出相应的增加与调整,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修订的依据

 

1.《信访工作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三、主要内容说明

 

文件修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依法履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职责,解决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保护职工合法财产权。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规范申诉维权程序。依据新颁布施行《信访工作条例》完善涉及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保护特定个人财产权的信访事项的受理、处理程序,主要明确办理时限,进一步规范职工申诉维权的办理程序。

 

2.完善行政处罚程序。依据住建部新颁布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明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及根据案情复杂程度延期的时限,确保查清事实和证据充分、程序正当。

 

3.优化追缴住房公积金程序。根据日益增多的职工补缴申诉案件,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强化听取行政相对人提出的异议意见,并规范异议不成立且不办理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处理程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四、其他说明

 

为了更好地执行国家良政良策,更快地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活动,新修订《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湛江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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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