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进行中!


根据《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民政厅 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 2023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黑医保发〔2023〕5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您及时参保缴费。

 

一、参保对象

 

(一)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长期居住的的城乡居民;

 

(三)各类在校学生;

 

(四)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获得我国居留许可证在本市居住尚未就业的外国人;

 

(五)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

 

二、缴费标准

 

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640元,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按政策给予资助。

 

三、参保缴费期和待遇享受期

 

2024年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

 

★2023年9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为:

 

★一般参保居民

 

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集中缴费期外参保缴费的,自缴费之日90天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对在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新生儿

 

在90天内参保的新生儿,享受财政补助,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以下人群参保不设待遇等待期。

 

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首年监狱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当年参加居民医保实行全年动态参保,缴费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享受财政补助,不设待遇等待期,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四、参保方式

 

(一)已在鸡西市参保的城乡居民

 

上年度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直接进行缴费操作。

 

(二)首次在鸡西市参保的城乡居民

 

线下参保: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或户口簿、居住证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综合窗口或乡镇(街道)、社区医保服务网点办理。

 

五、缴费渠道

 

办理参保登记后可通过以下渠道缴费:

 

(一)微信公众号“黑龙江税务”。操作流程:黑龙江税务→左下角点“我要办”,选“社保费办理” →请先“注册(首次)”→“登录”后,选择“城乡居民缴费”,选择年份“2024”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核实缴费人姓名金额无误后,确认缴费,付费后完成。

 

(二)微信“服务”缴费。操作流程:微信选“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核对无误后完成缴费。

 

(三)龙江税务APP。通过腾讯应用宝安装龙江税务APP,主页 →社保费用申报 →登陆(首次请先注册) →社保费业务办理 →城乡居民缴费 → 选择缴费属期 →立即缴费→确认缴费→确定支付 →完成支付。

 

(四)支付宝缴费。支付宝首页→ 市民中心→社保缴费 →城乡居民缴费 (替他人代缴)→ 选择“城乡居民缴费”,选择年份“2024”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核实缴费人姓名金额无误后,确认缴费,付费后完成。

 

(五)银行网点。可前往邮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农行、农商行、工行、中行等6家银行194个网点柜台进行缴纳。

 

(六)县(市)政务中心医保自助一体机缴费。

 

六、缴费流程

 

第一步:微信关注黑龙江税务公众号后点击下方的我要办,再点击社保费办理

 

第二步:输入您的身份证信息,请仔细核对您的信息是否正确,点击登录,选择城乡缴纳当年。

 

第三步: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年度为2024年,核对缴费金额,点击确认缴费,如下图提示缴费成功。

 

医保部门经办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

 

如您在办理医保业务时,还遇到相关问题的,可以直接对应联系您所在县区的医保经办机构,有工作人员为您解答并协助处理。(由于日常接听量大,如遇短时占线,可换个时段再拨打)

 

鸡西市医保咨询电话:0467-12393

鸡冠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2663672

恒山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13104676698

城子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2423480

梨树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8232577

滴道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6995577

麻山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2493917

鸡东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0467-5569989

虎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0467-8258861

密山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0467-5296070

 

温馨提示

 

集中参保缴费时,系统可能出现卡顿、延时等情况,请您耐心等待,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相关业务链接:

  1. 黑龙江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微信版)

来源:鸡西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