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 城乡居民医保可以中途参保吗?


城乡居民应在每年10-12月参保缴费,否则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下列人员可以办理中途参保:

 

一、已办理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人员、新迁入统筹区户籍人员、中途转入统筹区就读学生、刑满释放人员、退役人员等,在当年医保年度内可以按规定中途参保缴费,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

 

二、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在当年医保年度内可以按规定中途参保缴费,其中于出生6个月内在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参加居民医保,除了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外,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可以报销。跨年度的需办理跨年度参保缴费。

 

三、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资助参保的困难人员在当年医保年度内可以按规定中途参保缴费,实行“先登记参保、后补助缴费”,从完成参保登记、做好身份标识之日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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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