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公积金:如何将异地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清远?


缴存人在本市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可申请将外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至我中心:

 

线下申请:缴存人本人(可委托单位办理)向我市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申请材料,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并通过全国转移接续平台反馈至外市中心(3个工作日),外市中心审核并转账(由外市中心操作),收到外市中心转账金额并核实相关信息无误后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缴存人填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份;

 

(2)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单位代办时只需提供复印件);

 

(3)单位填制《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委托单位代办时提供);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单位代办时提供)。

 

网上申请:缴存人通过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手机公积金APP申请(无需提供申请材料),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并通过全国转移接续平台反馈至外市中心(3个工作日),外市中心审核并转账(由外市中心操作),收到外市中心转账金额并核实相关信息无误后接收确认办结(3个工作日)。


来源: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