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职工医保参保人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基本医保费后,可以这样提取医保个人账户金…


职工医保参保人通过青岛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为自己的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账2个工作日后,参保职工可按以下步骤申请提取医保个人账户金:

 

01、搜索并登录“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或“青岛医保”微信小程序

 

02、点击“掌办大厅”-“掌上办·我的医保”。

 

03、进入首页,点击“医保个账”按钮。

 

04、进入“医保个账”页面,点击“个人账户近亲属共用(居民缴费)”按钮。

 

注意:医保个人账户金余额多于缴费额度才可以成功提取。

 

05、进入“医保个账近亲属共用”页面,阅读《个账近亲属共用承诺书》后,点击“已阅读并同意”,选择“使用人身份”,录入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按钮。

 

注意:请详细阅读“注意事项”。

 

06、进入“投保记录”页面,选择需要提取的缴费年度,点击“提交转账金额”按钮。

 

07、进入“提交账户信息”页面,准确填写收款的银行帐户信息后提交。

 

注意:

 

①提交后即扣除相应个人账户金,10个工作日内将扣除额拨付至您指定的银行金融账户。

 

②本功能不能直接缴费。

 

08、您可以在“提交成功”页面对本次服务进行评价。

 

09、温馨提示:

 

关注“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后,卡金余额发生变动时,您还可以收到变动提示



相关业务链接:

  1. 青岛医保(微信小程序)

来源: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