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社保:如何申报一次性趸缴职工养老保险费?


网友提问: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15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答: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37号)、《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粤人社函〔2012〕1579号)《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4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港澳台居民养老保险措施的意见》(粤人社规〔2019〕48号)等文件规定,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按国家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为广东省的参保人员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大陆户籍人员

 

(一)广东省户籍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二)广东省户籍人员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

 

(三)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

 

港澳台居民

 

最后参保地在广东省的,在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

 

网上申领流程

 

01、打开“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在下方搜索框中填入“一次性趸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申报”,点击搜索。

 

02、在搜索结果中的对应事项点击“在线办理”。

 

03、选择办事情景为“广东省”→“梅州市”,点击对应市(县、区)。

 

04、在个人登录页面点击“粤省事登录”后,用微信扫描葵花码,通过人脸识别认证进入受理界面。

 

05、认证成功后,进入业务受理系统页面,点击“一次性趸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申报”业务,进入该业务页面中点击“申报”进行办理。

 

06、打开“一次性趸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申报”业务界面后,按照提示要求填写信息和上传相应的申请材料,点击“提交”,完成申请。

 

(注意: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参保人可在查询打印→报表打印→业务凭证打印界面自行打印《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审核表》,并通过粤税通→我的社保→托收单清缴界面进行缴费。)



相关业务链接:

  1. 广东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平台

发布:202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