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 创业担保贷款、场地租金补贴、房租物业和水电费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

 

(一)问:发放对象有哪些?

 

答: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对象分个人创业、合伙或组织共同创业、小微企业。

 

1、个人创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且无固定工作岗位的自主创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2、合伙或组织共同创业。符合上述个人创业规定的十类人员合伙创业或组织创业,并持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合伙协议》。组织创业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现有职工8%,并与新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无拖欠职工工资,无欠缴社会保险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二)问:是否需要提供担保,还有什么限制条件?

 

答:需要提供反担保或房产抵押。限制条件:国家限制行业(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典当、美容)不在创业担保贷款范围内。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借款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三)问: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分别是多少?

 

答: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问:向哪些服务部门申请?

 

答: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负责受理市本级各类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受理辖区内各类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

 

(一)问:申请条件和补贴金额分别是多少?

 

答: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租赁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二)问:申请对象有哪些?

 

答: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并登记就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

 

(三)问: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有哪些?

 

答:1、《个人补贴申请表》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场地或店铺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四)问:操作流程是什么?

 

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向创业所在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到经办机构窗口线下申请。经初审后,在人社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五)问:向哪些服务部门申请?

 

答: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房租物业和水电费补贴

 

(一)问:哪些人员可以申请补贴?

 

答:登记失业或求职的城镇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二)问:申请补贴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符合条件人员初次创业,入驻经当地人社、财政部门认定批准的创业园区和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三)问: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答:每个入驻项目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不足3万元的按实际金额补贴。

 

(四)问:可以向哪些部门申请办理?

 

答:由创业就业孵化基地按相关规定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问:哪些人员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答:毕业学年高校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

 

(二)问: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符合条件人员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高校生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问: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答: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

 

(四)问: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哪儿申请办理?

 

答:符合条件人员应于取得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后、12个月内向创业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申请补贴。

 

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问: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答: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

 

(二)问:申请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符合条件人员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创业者相应期限但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问: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答:初次创业者创办小微企业在创业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创业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据实补贴,不包括初次创业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初次创业者属于个体经营类型且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的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四)问: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在哪儿申请办理?

 

答:符合条件创业企业或初次创业者应于取得营业执照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后、12个月内向创业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申请补贴。


来源: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1-03